(新加坡30日讯)马自达轿车女司机被指以118至215公里的时速超速驾驶酿祸,导致一死6伤,被判坐牢2年半以及吊销驾照10年。
这起致命车祸发生于2021年7月23日,晚上9时16分左右,地点是新加坡中央快速公路朝实里达快速公路方向,加文纳路出口处。
肇祸女司机黄雯薰(35岁,译音)被控4项抵触公共交通法令的罪状,包括超速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她昨日承认其中两项,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调查揭露,被告当时开著马自达轿车行驶在中央快速公路往实里达快速公路的第一条车道。被告的车子突然失控,撞向中央分界堤后急速左转,先撞上行驶在第二条车道的摩哆,再撞上第一条车道的另一辆摩哆,随之撞翻第二条车道的罗里,再回弹撞第一条车道的德士,最终撞上左边的围栏才停下。
法证人员经过分析,指被告在发生车祸前的车速介于每小时118至215公里之间,案发地点的车速限制为每小时80公里。
据早前报导,被告的车在撞上围栏后起火,所幸被告立即打开车门逃出。现场10来名好心人使用约20个灭火器,试图帮忙灭火,最终在民防部队抵达后才成功将火扑灭。
左右撞击的过程中,两名摩哆骑士遭抛飞,罗里因被撞翻,导致后座的两名客工也被抛飞。
两名摩哆骑士事后被送往陈笃生医院急救,其中一人(31岁)伤重不治。另一名摩哆骑士(28岁)则身上多处红肿擦伤,住院一晚。
26岁的客工左手骨折、左肩疼痛、四肢和脸多处擦伤。50岁的客工则脊椎骨折、牙齿松动、手肘和嘴唇擦伤等。两人住院9天。
罗里司机(25岁)和前座乘客(31岁)分别拿了2天和8天的病假。
被告的代表律师说,被告承认超速驾驶,但她当时开的是马自达,车子的性能不太可能让她车速达每小时约200公里。
她强调,被告仅犯下超速驾驶的错,并没有其他鲁莽或危险的行为,也没有酒驾或是犯困。
被告对于造成死亡感到抱歉,恳求法官能从轻发落。
至少8名亲友陪被告出庭认罪。律师指其中包括她的前同事,他们都来表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