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名女子与男顾客起争执被殴打,遂用高跟鞋将对方打成八级伤残,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还要赔偿20万馀元人民币(约12万9351令吉)。时隔7年后,女子和家人凑齐款项,于近日到法院一次性支付完赔偿款。
南国早报报导,事起于2016年,卢姓女子当时经营一家店铺,某一日与上门的肖姓男顾客在店里发生争执,肖男用高压锅盖将玻璃店门打碎,卢女随即报警,2人被带回警局调查。惟两人在警车上继续争吵,肖男盛怒下出拳打卢女,而她脱下高跟鞋反击。
因事发突然,车上的警员未能及时阻止。
结果导致肖男眼部、头部受伤,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
最终,卢女被控故意伤害罪并罪成,法官判处有期徒刑3年,同时需要赔偿肖男医药费等共计20万馀元人民币(约12万9351令吉),但服刑的卢女未支付赔偿金。
2017年底,案件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卢女在贵州贵阳市息烽县某小区有一套房子,随即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
去年该房产的查封限期即将届满,执行干警再次上门,见到了刑满释放的卢女。
心有怨气的卢女不想支付赔偿款,“该坐的牢我也坐了,这件事肖男也有错,怎么不执行他?”
不过经执行干警解释后,她的情绪逐渐平静,并今年5月上旬,和家人将20万馀元人民币的执行款交到了法院。
卢女表示,还完这笔钱,心里也踏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