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讯)以为受聘到新加坡赚正经钱,结果一来就欠下3000多新元(约1万令吉)的“债务”,16名菲律宾女郎同挤一间组屋单位,还有人把门限制出入、没钱吃饭又不能回国,被迫在夜店卖身还债,东窗事发后,老板和员工一起锒铛入狱。
《新明日报》报导,警方于2019年10月21日突击夜店,夜店老板陈德兴(63岁)和员工张建明(51岁)随之被控。
两人各面对8项抵触妇女宪章的罪行,他们不认罪,案件经审讯后被判罪成。陈德兴昨日被判坐牢23个月,张建明被判坐牢18个月。
根据控方陈词,被告聘请16名菲律宾女郎来夜店上班,可她们一来就欠夜店3300新元到3500新元不等,房租每周得付217新元(约716令吉),一般合约半年,若要提早回国还得付5000新元(约1万6500令吉)“毁约金”。
此外,16人的工作合同中注明月薪800新元(约2640令吉),怎料薪水没拿到,还得同挤在一间小小的芽笼组屋单位,甚至有人看著,不让她们随意外出,买日常用品也限制在半小时内。
这些女郎得向顾客推销“女性饮料”(ladies'drink)赚取佣金,还清债务后才开始有收入。为了“鼓励”顾客购买饮料,她们得提供性服务,若顾客积分满35分,就能带女郎外出,吃饭开房都行。(人名音译)
向路人求助 单亲妈报警举报
单亲妈妈不愿继续卖身,在路人的协助下向警方举报。
其中一名受害女郎是单亲妈妈,她为了孩子想赚多点钱,2019年8月25日抵新后,当晚就到夜店上班。
她称一开始没有提供任何性服务,但知道同事都已“下海”,也曾目睹她们在舞台旁的沙发上为顾客起了口角,她则不愿同流合污。
不过,张建明不断施压,她才无奈跟顾客到酒店开房,但之后忍无可忍,向路人求助,报警揭发。
为弟筹医药费 认命提供性服务
单亲妈妈报警后,回到夜店继续工作,一周后又开始给顾客提供口交服务。
第一次,她没有要顾客买饮料,反而要对方给100新元现金,第二次则要顾客买饮料,再向他要50新元现金。
她解释,报警5天后收到消息,说弟弟在老家出车祸,需要钱缴付医药费,加上报警一周后仍不见警方行动,只好选择认命。
老板称不知情 员工称老板指示
老板称毫不知情,但不只一个女郎指他曾说不管她们做什么,只要能赚钱就行。
控方指张建明为了提高销售而鼓动女郎卖淫,甚至施压让她们“下海”,还会和她们讨论提供性服务的事宜,并拿来开玩笑。他也被指亲眼目睹女郎提供服务,还提醒她们避免去某些酒店,称常有警察突击检查。
女郎都指张建明曾说会监看电眼“把风”,也曾叫她们跟人力部撒谎。
张建明却说自己只是个员工,一切都是按照老板的指示做事。
两被告都称患病
两名被告都称抱病在身,且经济拮据。
主控官指两人控制女郎的薪水、顾客、工作环境,卖淫生意规模大且复杂,每半年会换一批人来新,属于跨国性质,这些都需要一定程度的计划与安排。
张建民求情称需要洗肾,前阵子手又动手术,强调自己只是员工赚钱养家。
陈德兴则说有个15岁女儿和12岁儿子,来自菲律宾的妻子如今为了帮补家用在餐馆打工。
他称两年前被诊断患有抑郁症,也说生意一直在亏钱,没钱请律师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