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12日讯)中国江苏省南通市两名男子非法猎捕1000多只蟾蜍,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检查机关审查起诉。
根据《扬子晚报》报导,蟾蜍俗称“癞蛤蟆”,学名中华蟾蜍,在中国农村地区较为常见。蟾蜍是捕食害虫的能手,素有守护生态资源“忠诚卫士”美誉,属于中国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由于蟾蜍具有较高的经济和药用价值,蟾衣、蟾酥和内脏均可入药,一些违法犯罪分子频频向蟾蜍伸出黑手,每年的4月至8月,是非法猎捕蟾蜍案件的高发季节。
南通警方日前接到群众举报,先后抓获用矿灯探照方式非法猎捕蟾蜍的两名嫌犯,现场查扣两个编织袋内的1036只蟾蜍。经南京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民警现场扣押的蟾蜍是中华蟾蜍,均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两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南通公安机关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悉,江苏省没有设置猎区,不可以擅自随意狩猎。本月1日刚施行的《中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也规定,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须取得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南通警方提醒,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涉嫌非法狩猎罪。中华蟾蜍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非法猎捕、刮浆、收购均涉嫌违法犯罪。广大人民群众要遵守禁猎区、禁猎期的相应法律规定,严禁使用禁用的工具、方式进行狩猎,不要乱捕、滥食野生动物,切莫为了经济利益或口腹之欲触犯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