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省扬州市一名21岁李姓女大生在3年前失联,经过警方调查,认为男友等人有嫌疑,随后在郊外山林中找到女大生的尸体。法院依一审和二审均判决死刑,并于今日(7日)执行,对此家属表示“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综合中媒报导,命案发生于2020年,21岁长相甜美的的月月(化名)当年6月刚毕业于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空乘专业,同年7月9日前往云南西双版纳与男友洪峤约会后下落不明。
警方经历25天侦查,证实月月被洪姓男友伙同2人,于当日诱骗至猛海县城郊山林杀害并埋尸,随后在当地山林起出她的遗体。
案情显示,月月和主嫌洪男在地铁偶遇认识并迅速坠入爱河,2人相差两、三岁,交往期间男方却要求月月保密自己身份。
月月朋友回忆,洪男对自己工作、生活极度保密,甚至谎称自己在国安单位服务必须低调,实际身份连月月也不透露,也不愿意在社交平台公开放闪或是曝光自己的长相。两人交往一年多,朋友家人见到洪男次数非常少,几乎没留下痕迹,亲友也对此感到奇怪,曾提醒月月“要注意。”
根据多方调查,洪男生长于军人世家的他向往军警生活,但是没有如愿当兵,于是爱上野外军迷活动,间接与两名共犯成为朋友。
由于洪男有很强控制欲,与其他女性搞暧昧被月月发现而要求分手,洪男决定杀人泄恨,费尽心思诱骗月月去云南,表示想要重修旧好,实际和共犯实行谋杀计划,之后甚至计划要杀5人,但由于月月命案被揭发,使几人的阴谋曝光。
洪男杀害月月后装出不知情样子,甚至主动要求家属报警。月月父亲回忆,“女儿失踪后,他也很著急,一直在寻找。”
最终于2022年6月27日,法官认定洪峤因与被害人恋爱纠纷,精心策划犯罪,指使张晨光、曹泽青将被害人杀害并掩埋,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认罪、悔罪态度差,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依法予以死刑严惩。
张男及曹男在共同犯罪中的罪责小于洪峤,且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洪峤不满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洪峤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该案件审查近3年,经过漫长煎熬的等待,总算还给遇害家属一个迟来正义。
先前中媒释出的影片,月月父亲得知嫌犯判死刑定谳非常激动的说,“我只想对女儿说,做为父母这两年努力没有白费,没有辜负女儿对我们的爱,我们也没有愧对女儿22年在我们身边日子和信任。”
而今日得知主犯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受害家属痛哭说,“终于等到了这一天,女儿终于沉冤昭雪,感谢司法机关对此案作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