嚣张跋扈!台中一名正宫拿到丈夫签好的离婚协议书,发现离婚证人竟然是小三,小三还传讯5度催她快离婚,呛说“给我赶快签离婚,会造成我的困扰”,“他妈妈我会去顾比你好的”等语!
小三还向丈夫的姐姐表示她已怀孕、不可能把小孩拿掉,嚣张言行让正宫相当崩溃!正宫主张,丈夫阿隆(化名)和小三从去年2月就有奸情,3月就离家和小三同居至今。小三还在面子书首页标示“和阿隆稳定交往中”,又透过阿隆的姐姐,将一张阿隆已签名、还由小三担任证人的离婚协议书交给她,小三另传讯息呛声“给我赶快签离婚,会造成我的困扰,今天麻烦你能户政事务所签离婚吗…麻烦离婚可以吗,他妈妈我会去顾比你好的”,催促她离婚至少5次,明显知道阿隆已婚。
小三被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
正宫表示,小三也传讯给阿隆的姐姐说“要我离开他我也是可以开口要钱的,500万拿来吧”、“反正我已经怀阿隆的小孩了,看你怎么处理,况且我不可能拿小孩的”,足证两人有性行为。另外丈夫还带小三前往商旅,亲密地躺在床上十指交扣,都已严重侵害她配偶权,她要向丈夫和小三连带求偿台币60万元(约8.7万令吉)。
人夫辩称,他因为和妻子感情不好才离家,与小三无关,而且小三于2004年就被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去年被法院裁定为“受辅助宣告人”,可见她欠缺一般判断能力,而那些讯息都是经他指示传送,或由他代她传的,妻子提出的证据,不能证明两人有不当来往。
法官认为,小三虽有轻度智障,但已完成国民义务教育,且曾结婚、离婚,育有两名子女,可见她对男女交往、婚姻关系有所认识。另小三和阿隆交往数月后,才被法院宣告为受辅助人,难以回溯认为她当初辨识能力不足,判定两人侵害配偶权,应连带赔偿台币20万元(约3万令吉),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