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讯)31岁男子涉嫌使用枕头按压仅3个月大女儿的脸,导致女儿窒息而死,遭提控上庭,面对导致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孩子死亡的罪名。
31岁的被告穆斯塔金面对一项导致14岁以下孩童死亡控状。控状指他在去年12月3日,凌晨12时50分左右,在新加坡武吉巴督西9道第447A座组屋的一个单位内,把枕头放在仅3个月大的女婴米莎脸上,然后把手放在枕头上,导致女婴窒息而死。
据悉,被告和小死者是父女关系。被告面对一项刑事法典304C条文的罪名,即导致或允许住在同个屋檐下未满14岁的孩子死亡。
案件原本在新加坡高等法庭审理,后来改由国家法院审理。
案件今日过堂,被告在一名男亲友的陪同下出庭,全程显得镇定。他由公设辩护人办公室的律师团队代表。
新设立的公设辩护人办公室已经安排代表律师替被告辩护。被告将于下月1日再次出庭。
涉及刑事法典304C条文的罪名若成立,被告将面对最长20年监禁,外加罚款或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