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4日讯)学者指出,中国紧密管理宗教,秉持“政主教从”原则,惯用宗教信仰构成的人际脉络,达到渗透分化统战目的;妈祖文化不再仅是民间信仰,在中国定位下,已成为国家文化工具。
台湾中央社报导,黑熊学院周三晚上举办《非关神明的战争:从台湾宫庙组织看中国的红色渗透》讲座,清华大学社会学研究所副教授古明君于〈中共对台湾宫庙统战工作的现况〉讲题中作出上述表示。
古明君指出,中国有著多民族、多文化、多信仰等多样性,中共为稳定政权,必须采取“联合次要敌人打击主要敌人”策略,打击不合作宗教领袖与网络、友好可合作宗教组成统一战线。
她指出,1950年代后,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纷纷成立爱国教会与协会,属于民间组织却与中共有著密切管理关系;改革开放后,中共对于宗教秉持“政主教从”最高指导原则,宗教的背后是党国。
古明君提到,中共对于民间信仰有著“差异化”管理,可以博取观光红利、香火经济的民间信仰较容易获得地方政府支持;有些特定的民间信仰甚至被选为国家文化工具,例如妈祖文化。
“妈祖文化被写入了中国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古明君指出,过去拜妈祖必须低调,在被党国改造、收编后,形成了“妈祖文化”,官方以民间信仰元素达到文化传播效果,例如妈祖戏剧、妈祖歌曲,借此发挥海外影响力,也去掉宗教主体性。
她表示,当妈祖文化不等于妈祖信仰的时候,妈祖文化被赋予了推广“促进祖国统一大业”政治任务,与台湾、东南亚国家等海外群组连结;两岸民间共同信仰对于中共而言,可以是一个对台统战渗透管道,以妈祖交流名义,接触最草根、最基层的人物,一些封闭性社团可能成为中共假讯息流传管道,达到分化台湾社会效果。
古明君认为,中共疫后积极重整两岸交流,加大力度邀请台湾团体访中,台湾团体赴中后说了什么话、见了什么人,这些都是公民社会可加以监督、检视的部分;中共对台策略都有目的性,对于任何两岸交流都该有所意识、警觉。
《宗教团体法》立法有其必要性
法律白话文运动网站主编王鼎棫指出,《宗教团体法》立法有其必要性。台湾宗教团体型态由于规模大小不一、各有不同,目前管理法源散落在各个法规,有的不合时宜,有的管理真空;规模较大的宫庙财务透明也未能有效被要求揭露。
他提到,宫庙可能是统战渗透管道,财务公开有其必要性;《宗教团体法》立法可视作反渗透法的配套,若有境外势力介入台湾民主活动,往往在地协力者有经济诱因,宫庙财务金流透明就很关键。
王鼎棫强调,宗教宫庙有很大的动员力量,对于社会、政治等公共领域有极大影响力,为防有心人士伸手介入,不论是基于洗钱防治、境外势力防堵等考虑,这都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国家”有介入管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