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日讯)备受关注的“港车北上”政策正式公布,中国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周一公布《广东省关于香港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内地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香港电台报导,计划将于6月1日上午9时开始接受香港私家车车主申请,并于7月1日零时起开始,让已获批的香港私家车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往来香港与广东省。
计划推出初期将就申请数目设置上限,并将以电脑抽签方式分配,开放申请后首周每个工作天接受200个申请,由第2周起每个工作天接受300个申请,及后会检视申请情况,逐步提升接受申请数目。
香港特首李家超在社交网站表示,粤、港政府会密切留意和审视“港车北上”的申请和实施情况,致力优化申请程序,逐步提升接受申请数目。
李家超表示,衷心感谢中央及广东省政府一直以来的大力支持,推动和落实“港车北上”,指“港车北上”便利香港居民以自驾方式经大桥到广东省作短期商务、探亲或旅游,能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进一步互联互通,推动区内经济融合发展的另一重要里程碑。
据中新社报导,《管理办法》适用于经大桥口岸临时入出内地,且仅限在广东省行政区域行驶的香港机动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不包括临时进入内地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活动的香港机动车及其驾驶人。
《管理办法》所称香港机动车,是指在香港登记并领取有效牌照,车长小于6公尺且座位数不超过8座(含驾驶人座位)的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
《管理办法》显示,年满18周岁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居民,可为本人登记持有的一辆香港机动车申请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申请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时,每辆香港机动车最多可以备案两名驾驶人,驾驶人备案后不得变更。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珠海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天内使用信息系统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核查办理机动车入境的电子备案数据,查验香港机动车。符合规定的,核发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
此外,香港机动车在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有效期内,可以多次入出内地,但停留期限不得超过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有效期,每次进入内地后在内地连续停留不得超过30天,每年在内地累计停留不得超过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