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讯)七旬老妇以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名义欺骗油站老员工13万新元(约43万4200令吉),被判入狱2年3个月,今日再次提出上诉,否认行骗,不过法官不买账维持原判,老妇仍须吃牢饭。
73岁的被告陈慧娥(阿娥)是在2017年被控,控方指她14年内假借“李光耀”之名,每个月骗走77岁油站员工陈宣江(陈伯)至少500新元(约1670令吉)
阿娥面对169项欺骗控状,她否认有罪,案件2019年1月开审,国家法院法官在2020年7月判她罪成,之后判她入狱27个月。
她不满判刑,提出上诉,案件前年移交国家法院针对部分证据重审,国家法院法官最终维持原判,判被告罪成。
阿娥今日上午到新加坡高庭提出上诉,高庭法官陈词时指出,同意国家法院法官的判断,维持入狱2年3个月的原判,并谕令阿娥两周后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