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男子因家族财产与85岁老母亲起冲突,期间持手机录影遭母亲拍落,导致手机萤幕破裂,结果男子竟怒告母亲家暴毁损罪,同时向母亲求偿92万元新台币(13万2699令吉)赔偿金。法官认为男子求偿金额超出手机价值,混入对家产权益的冲突,最终判母亲免刑。
综合台媒报导,判决书指出,事起于去年5月19日上午,张姓男子在家门口与老母亲争执,并全程拿出手机拍摄,一再逼问有关家族财产分配的事情。
老母亲不堪其扰,伸手挥落儿子手机,造成萤幕保护贴及萤幕下方、左右角龟裂损坏。
儿子一气之下报警,并提告家暴毁损,最后老母亲被移送法办。
不过,检察官提起公诉后,在庭上向法官表示,请审酌本案起因是儿子为了财产而持手机朝母亲不断录影,以及一般人遭他人录影时通常会感到不快、抗拒等情况,对被告从轻量处。
台南地院法官审理后认为,考量被告无前科、犯后坦承犯行,并自陈不识字、目前与女儿同住,兼衡儿子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且请求损害赔偿金额高达92万元新台币(13万2699令吉),对比其自称手机之价值差距显为夸张,可见对其母亲是以本案借题发挥,混入家产权益之争执。
法官指出,被告案发时已年满80岁,虽得依刑法第18条第3项减轻其刑,然斟酌上述情况,情节轻微,显可悯恕,纵使减轻其刑,仍嫌过重,因此上周三(12日)依刑法第61条第1款前段规定判决免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