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讯)不满结束两年恋情,26岁男子将前女友的私密照发给对方的新男友及一名共同朋友,结果被判监禁6个月。
据《今日报》报导,被告昨日被控一项触犯未经他人同意故意散播亲密图片及录影罪名,俯首认罪后被判刑。
案情显示,被告和受害者约在2019年4月开始交往,两人是在2021年中结束恋爱关系。期间,两人进行自愿性行为,被告将其中一些过程拍摄下来。
2022年4月6日,被告在与受害者的共同女性朋友聊天时,得知受害者欠她钱。这名朋友于是建议被告将受害者的裸照发给她,以威胁对方还钱。
男子随后将与受害者进行亲密行为的两段视频,及一张摄有受害者脸部的照片发给友人;他还发表具毁灭性的评论,称受害者“比妓女还贱”。
他还告知这名友人,除了显示前女友脸部图像外,他还将这些图像和视频发给前女友的现任男友。
然而,这名友人随后回复表示,这个“勒索计划”只是一个玩笑。
案情显示,受害者同一天打开面子书,并在登录被告账号时看到自己的私密照被发给友人,于是报警处理。
检察官要求被告被判处6至7个月监禁;他表示,虽然被告很早就打算认罪,但其行为带有恶意。
被告辩护律师请求缩短刑期至不超过4个月。
法官黄约翰宣判时表示,检察官的陈述具公正性,将采纳其建议。
根据新加坡法律,未经他人同意而散播传播亲密图片或录影的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罚款、鞭刑,或任何组合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