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雄一位人妻某天在丈夫的随身碟内发现神秘资料夹,禁不住好奇心打开,点开一看竟是跟女主管的激情影片,数量多达259段,让人妻崩溃,决定向女主管求偿新台币100万元(约14.4万令吉),结局出炉了。
综合台媒报导,妻子提告指出,她怀孕时曾到先生任职的礼仪公司担任行政助理,先生的女主管知道先生已婚,也曾到她们家作客。
妻子在2021年8月16 日使用丈夫工作用的USB随身碟时,发现一个奇怪的资料夹,妻子因心生怀疑打开检查,结果发现大量丈夫跟女主管发生性行为的自拍影片。
妻子相当崩溃,表示明知丈夫已经有家室,竟然还逾矩,于是她主张女主管侵权,求偿新台币100万元(约14.4万令吉)。
不过女主管则表示,自己从来没跟王女共事过,也没到过她家中拜访,她是礼仪社员工,从未在礼仪公司上过班,不是人夫的上司,也不知人夫已婚,曾于2016、2017年间,和人夫交往7个月,此后就再无交集。
对于性爱影音的真实性,女主管认为这些证据只能证明她和某人发生过性行为,但不能证明对象就是人夫。
就算能证明确有此事,可她月薪仅新台币2万6千元(约3755令吉),元配请求赔偿新台币100万元(约14.4万令吉),实在是太高了。
法院认定,元配提出的证据,确实有拍到先生及女主管交缠画面,且元配2016年间于面子书发文抒发结婚生女成为人母心情时,女主管还在下方留言:“带来给我照顾!你们去约会啦”。
加上元配跟女主管过去的确有业务上的联系,因此法官不采信女主管的证词。
最后,法官认定女主管的行为造成王女精神上痛苦,考量到女主管的收入水平,最终判女主管须赔偿新台币30万元(约4.3万令吉),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