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餐馆老板把熟客当“妹妹”,熟客却以每月超过10%的回报率为饵,游说餐馆老板投资虚拟货币,不断出新招骗受害者投资更多的钱,前后骗走逾6万5000新元拿去赌博消费,餐馆老板始终都没有拿到任何回报。
被告陈丽艳(33岁,音译)被告共面对7项欺骗罪,指她在2020年4月10日到12月8日之间,骗走一家餐馆老板(58岁)6万5521新元(约21万8840令吉14仙)。
调查揭露,自2016年起就常光顾该餐馆,渐渐与受害者熟络,对方也待她如“妹妹”般。
2020年,被告开始向受害者介绍虚拟货币投资,声称虚拟货币价格一直在涨,是个投资的好机会。
同年4月10日,被告称可帮受害者投资比特币,每个月回报率达10%,若比特币增值,3个月后卖掉还能赚更多。受害者信以为真,将6800新元(约2万2712令吉)转入被告的银行户头,但被告根本没有用来投资。
隔月,被告以更高的回报率吸引老板加码投资,称能给予12%的利润,结果老板又给她转了2万5048新元(约8万3660令吉32仙),这个数额约是当时两个比特币的价格。
被告收到钱后,把一部分拿去赌博,结果统统输掉,剩馀的钱则用在个人的日常开销。
到了6月8日,被告主动提出要在6月15日给老板4178新元(约1万3954令吉52仙)的利润。不过两天后,她又提出新的投资机会,称可用之前的“利润”继续投资,还说因投资比特币最少要5万新元(约16万7000令吉),所以还需要加钱才够。受害者就这样又被骗了9223新元(约3万804令吉82仙)。
2020年7月28日,受害者提出想把投资的资金都取出,被告称会帮他处理。到了9月,被告称已经卖掉比特币,可是到12月都拿不出钱。
她这时称银行户头被冻结,还骗餐馆老板转了1200新元(约4008令吉)进入朋友的银行户头,让朋友代为提钱。朋友在被告的指示下提出1200新元交给她。
受害者意识到自己受骗,2021年11月29日报警,被告去年6月9日遭逮捕。
主控官指被告背叛朋友对她的信任,一再撒谎骗对方投资,对方要回钱时继续编谎言拖延,至今也没有做出任何赔偿,建议法官判她坐牢至少一年5个月。
法官今日上午判处被告坐牢一年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