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讯) 一名来自俄罗斯的女子向新加坡一名律师寻找法律意见之后,对方展开猛烈追求,承诺她若嫁给他,每月会给她2000新元(约6680令吉)生活费。两人结婚隔年,律师不仅反悔不给钱,还花钱进行色情视讯,搞到妻子必须借钱过生活。
夫妻因此对簿公堂,根据新加坡地方法官上周六(24日)发布的判决,这名丈夫被令每个月给妻子2592新元(约8657令吉28仙)的生活费。等妻子租到房子,必须给她多3500新元(约1万1690令吉仙)作为租金,每月总计6092新元(约2万347令吉28仙),外加她的医药费。
根据《亚洲新闻台》报导,这名53岁的律师是在5年前认识37岁的妻子。她当时想要移居新加坡,在新加坡读书,也想让女儿到来新加坡读书,因此找上当时担任律师楼合伙人的律师,谘询移民事宜。
律师随后展开猛烈追求,送她昂贵的礼物,带她出去。他答应女子,如果她和他结婚,他会照顾她一辈子。
两人在2020年6月结婚,并且签署协议。男子答应婚后每个月会给妻子2000新元,也会照顾她的女儿。
女子婚后和女儿搬到新加坡东陵一间住处,男子则和母亲住在新加坡武吉知马的一间房子,但会到东陵住处探望妻子。
2021年3月底,女子发现丈夫花钱和国内外的俄罗斯女子进行色情视讯。丈夫被揭发之后仍不悔改,她于是把他赶出东陵的住处。没想到,丈夫开始不给她生活费,也不支付女儿的学费,搞到她必须跟朋友借钱。
女子透露,因为自己持的是短期探访证,无法在新加坡工作,只能靠丈夫养她。
男子反指,妻子未能在许多层面上履行妻子的职责,这包括没有欢迎他回家或上床,以及保持亲切的态度维持这段婚姻。
男子说,妻子只有在“扮演好(妻子)的角色”时,才应该获得生活费。
庭上揭露,夫妻俩的关系并不和睦,丈夫把妻子叫做“妓女”,还认为她应该通过性行为换取生活费。
妻子原本要求每个月获得8500新元(约28390令吉)的赡养费,但丈夫辩称,她在俄罗斯还有房产,并称不认为结婚时签署的协议有法律效益。
他也称,他在疫情期间遇到困境,成为自雇人士,月入只有4000新元(约13360令吉)。
他也宣称,色情视讯不算性爱,因为人是无法虚拟进行性行为的。
法官最后裁定,6092新元是合理的生活费数额。
男子已就判决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