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3日讯)火锅店老板被控非法冷藏近2万公斤食材,其中超过1000公斤产品已过期,包括发霉的三文鱼和过期8年的虾婆肉,被判坐牢3周。
被告老板陈宝伟(50岁,译音)面对3项抵触卫生肉类和鱼类法令的罪名,他承认其中两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本案相信是新加坡食品局在此法令下对商家采取的突击行动中,起获数量较大的案件之一,被告也相信是第一个被判监刑者。
案情显示,注册在被告名下的公司包括位于美芝路的重庆正宗老火锅店,及一间冷冻食品公司Ed's Frozen Enterprise。被告同时也在加基武吉1路的Enterprise One大楼租了一间冷藏库。
当局后来接获反馈,2021年7月展开调查,发现被告没有使用冷藏库的执照,当局通知他必须先申请和取得执照,才能继续使用冷藏库。隔月,当局到冷藏库突击检查时,发现被告仍没申请执照。
当局在冷藏库起获了1万9483公斤的各种肉类和海鲜,其中超过1000公斤的产品已过期,包括过期超过8年的虾婆肉以及发霉的三文鱼。
被告称误以为业主已有执照,但法官指被告在稽查员上门后仍没有申请执照,直到稽查人员再次上门清空所有食品后才做出申请。
法官指出,根据违反无执照售卖过期冷冻食品的前例,曾开出最高的罚款为3万新元(约10万200令吉),起获食品重量约7200公斤。
“大部分的案件中,起获违例食品重量约1200公斤者,被判罚款一万新元(约3万3400令吉),可是在这次的案件中,违例食品的重量近2万公斤,是上述平均重量的16倍以上。”
法官认同主控官的说法,认为必须判被告监刑。被告申请延期服刑获批准,将在4月10日才入狱。
被告的代表律师在求情时提到,大部分的食品都是在2020年至2021年过期,即在防疫措施实施期间,若被告能照常营业,他必定会将过期食品丢掉。
但法官指出,过期食品中包括在2013年6月就过期的虾婆肉,以及2019年9月过期的鱿鱼圈等,这些都是早在疫情来袭前过期的。执法人员还发现,肉类被装在已开封的袋子内,暴露在外并放在地上。
公众也曾向当局反馈,指被告直播售卖的食材不新鲜。法官说,所幸没有人因此吃坏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