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女子陈杏榕和丈夫徐历庆将82岁父亲全裸关在阳台8天,一天仅供给一餐,不时打骂、泼水、拿马桶刷刷肛门,让父亲在粪便堆中死亡,最高法院依私行拘禁直系血亲尊亲属致死、私行拘禁致死罪判陈女9年、徐10年徒刑定谳。
根据联合新闻网的报导,陈女(45岁)、徐(44岁)2021年2月2日将患中度失智症、四肢萎缩无法站立的父亲从医院接回杨梅住处,因不堪长期照护,心生不满,同年7月22日将父亲关在卧室阳台“管控”。徐锁上门窗,放任丈人全裸、一天只供给一餐,期间徐甚至拿水、清洁剂狂泼,还拿马桶刷刷肛门,并拖行、掐脖,呛声“你进来(意指屋内)的时候,就是葬仪社扛你的时候”
夫妻俩同年7月28日上午将3瓶水、馒头夹蛋、饼干放到阳台后外出,直到隔天返家仍未闻问,30日傍晚发现父亲没反应,报警处理。
据报导,检方痛斥夫妻俩泯灭人性、罔顾人伦,依私行拘禁致死罪、私行拘禁直系血亲尊亲属致死罪起诉徐、陈女,并分别求刑25年、20年。
桃园地院一审认为徐、陈女有喂食父亲,主观上无致死之意,解剖报告显示老翁案发前就因四肢萎缩、营养不良,患横纹肌溶解症,是因拘禁期间无法就医,引发急性肾衰竭而死,非施暴致死,夫妻俩因不堪长期照顾而心生厌倦、情绪失控犯案,考量他们犯后坦承不讳,各判12年徒刑。
二审认为徐、陈女拘禁与父亲并发肺炎致死有因果关系,一审却认为没有,事实认定错误,而夫妻符合自首要件,一审也没减刑,判决不恰当;夫妻手段恶劣,但追究原因是他们没有专业知识,不堪长期照护大小便失禁的失智患者,将疲惫情绪与压力加诸被害人所致。
二审指出,陈女有其他手足,仍愿承担照护责任,多次带父亲就医而非置之不理,加上当时疫情爆发,才没将父亲安置在安养中心,一审判12年徒刑,相当于杀人罪责,不符合罪刑相当原则,斟酌是徐主导,改判徐10年、陈女9年徒刑;最高法院认为判决没有违误,量刑妥适,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