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4日讯)台湾埔里镇李姓男子遭女童指控猥亵,女童父母难忍气愤殴打李男,不料李男送医后死亡,法官查出李男患有慢性病,受伤后身体恶化致死,因此依共同犯伤害罪分别对女童父母判徒刑10月、5月。
根据中央社报导,南投地方法院刑事判决内容,女童与父、母及其他友人于2020年12月13日前往埔里镇一家KTV唱歌,女童回家前告知父、母,遭在场一名60岁李姓男子猥亵,女童父母便将李男带至埔里镇某夜市巷子内,女童母徒手殴打李男,女童父则持交通锥殴打。
李男被打到多根肋骨骨折、牙齿多处断裂、双上肢、胸部及右肩挫伤及擦伤等,警方获报到场,女童父母坦承动手打人,并将李男涉嫌妨害性自主的犯行告知警方,李男送医3天后因败血性休克死亡,埔里分局将2人法办,全案由南投地方检察署依伤害致死罪嫌起诉。
法医师审理时证称:“一般人受这个伤,应该不会死,一般来说只有打这样,如果是年轻力壮或没有病的人,这样应该不会死”;但被害人死亡主要、直接原因是肋骨骨折后,身体恶化感染肺炎,因糖尿病、肝病、肾脏病等慢性病及饮酒因素加乘,导致身体多处发炎感染,被害人所受伤害,一般而言非致命伤害。
法院审理认为,死者罹患糖尿病、肝病、肾脏病等慢性病,影响复原能力,受伤后身体恶化,罹患肺炎导致败血性休克死亡,被告行为与被害人死亡有相当因果关系,但被告伤害行为后续引发被害人多处感染,最终引起败血性休克死亡结果,客观上非一般人能预见,即与伤害致死加重结果犯要件不符,仅负普通伤害责任。
因此,南投地方法院依共同犯伤害罪判处女童母亲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约147令吉)折算1天,女童父亲也依共同犯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月。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