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名男子明知自己染上爱滋病,但仍在奶茶店搭讪一名13岁初一女学生,一周后更施暴强奸得逞,落网后还试图隐瞒病史,最终被判有期徒刑15年。
据《新京报》报导,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日发布一批涉未成年人保护指导性案例,其中一名1996年出生的王姓男子,于2016年因盗窃被判刑,刑拘体检时被确诊爱滋病病毒感染者,2017年确诊为爱滋病病人,他一直未按疾控中心要求接受抗病毒治疗。
2020年8月中旬,王男在奶茶店认识13岁的初一学生林姓少女,得知其父母在外工作,随祖母生活。同年8月25日晚,王男约朋友到林女家中玩,以扇耳光等暴力手段,强行与林女发生性关系。
案情显示,王男和朋友曹男、被害人林女在奶茶店玩时,他提出到少女家里拿酒喝。随后于晚上9时许,王男骑摩哆搭乘少女、曹男一同前往少女的住家,到达少女所住小区后曹男有事离开。王男随后心生邪念,以扇耳光等暴力手段强奸了少女。
林女于当晚报警,王男次日被抓获归案,但未主动向警方供述自己是爱滋病病人的事实,直到四川某县检察院通过联动机制才获知王男早已被确诊爱滋病。
所幸阻断及时,林女经3次爱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均呈阴性。
检方认为,王男属奸淫幼女“情节恶劣”,法院于2021年2月以强奸罪判处王男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决宣告后,其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