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男子看见妻子常夜归,甚至出游不归,怀疑她和男同事偷情,因此向友人诉苦,友人得知后“义气相挺”化身狗仔接力跟拍,取得对方入住旅馆证据,并拍到两人拥抱、聊天照片。男子拿著照片向小王索取60万元新台币(约8万6461马币)赔偿,法院审理认定人妻和小王的行为已超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判决小王赔偿男子30万元新台币(约4万3230马币)。
综合台媒报导,判决书指出,蔡姓男子和妻子于2020年2月结婚,婚后育有1子。妻子于婚后的隔年9月间,进入发妆用品公司上班。而被告王姓男子从桃园总公司调至高雄支援,与人妻成为同事,数月后开始交往。
蔡男察觉妻子行为有异,经常夜归,后来又常表示要独自外出旅行、走走散心,出门多日不回家,因此怀疑妻子出轨。
他向友人诉苦,友人看见他心情低落,立即自告奋勇地帮忙跟拍搜集妻子外遇的相关证据。
去年1月间,蔡男发现妻子晚上又要出门,他火速私讯通知好友跟拍,果然发现妻子前往王男投宿的旅馆,再通报蔡男赶到现场,因未拍到蔡妻和王男同出饭店,加上还要照顾年幼儿子,只好先行离开。
隔天上午,好友跟监直击蔡男妻子与王男一前一后现身,但因担心证据不够明确,蔡男和好友决定再继续搜证,并找来另一好友支援,一人乔装旅客入住,另一人在旅馆外守候,两名好友里应外合,果然拍到两人一起进入旅馆投宿,一直待到隔天清晨才离开,还拍到两人多次拥抱,宛如热恋中的情侣。
证据确凿之下,蔡男向小王提告求偿60万元新台币(约8万6461马币)。
开庭时,小王辩称他和女方只是同事、朋友关系,并无逾矩行为,所以没有侵害该名丈夫的配偶权,且也没证据指出他和女方有发生性行为。
法官勘验蔡男好友所拍的搜证画面,确认人妻曾在被告投宿的旅馆过夜,也曾在旅馆外主动环抱被告,被告明知对方是人妻,却交往如情侣般,已侵害到蔡男的配偶权,判赔30万元新台币(约4万3230马币)精神慰抚,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