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讯)母亲与已婚的生意伙伴搞外遇,竟协助情夫在家中浴室安装摄像机,好帮对方拍到自己女儿的洗澡画面,结果双双判监10周。
《新明日报》报道,受害人案发时24岁,由于她是女被告(48岁)的女儿,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泄露她身份的资料,包括两名被告的姓名。
两名被告各自承认一项偷拍的罪行,女被告则还面对多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罪行,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披露,女被告于2014年到男被告(现年50岁)的店打工,当行销助理,两人因此结识。
两年后,女被告离职,但两人仍保持联络,甚至背著各自的伴侣搞起婚外情,还在2020年一起创业,在网上售卖风扇和灯饰。
2021年5月9日,男被告在网购平台上购买了迷你摄像机,有意偷拍女被告的女儿洗澡。
摄像机到手后,男被告把它交给女被告,而女被告则在没获得女儿同意下,将摄像机安装在浴室内。
女被告把摄像机放在浴室的橱柜上方,将摄像头对准洗澡处,但她在安装时被女儿看见。
女儿感觉事有蹊跷,在母亲安装好走出浴室后,她走进去检查,赫然发现是摄像机,立即将它取下,并立刻检查是否有拍摄到什么画面。
幸好画面只看见女被告在安装摄像机的过程,并没其他视频,女儿就把摄像机转交给另一人,对方跟著把它扔掉。法庭文件没交代女儿把摄像机交给何人。
女被告也曾拍下女儿臀部的照片发送给情郎。
根据控状,女被告曾在2021年7月24日早上8时43分,用手机拍下女儿的臀部(非裸露),把照片通过微信发出去,而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罪行。据悉,她当时把照片发给男被告。
女被告曾在被控后,称女儿已经原谅她,说她还得照顾孙子,不能坐牢。
没聘请律师的她昨日在庭上说,希望女儿不会受此事影响。
法官最终认为两名被告得负起同样的罪责,因此判两人各坐牢10周。
代表律师指女被告一再挑逗及引诱男被告,说她的女儿很漂亮,他才禁不起“诱惑”而购买摄像机,但他在把摄像机交给女被告后,并没追要相关录像。
而男被告或许太认真地看待情人的“玩笑话”,当被叫去接受调查时,他还“蛮惊讶”的。
男被告已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通过律师向受害人和她的家人道歉,恳求法官轻判。
主控官反驳,指这或许是因“色情玩笑”而起,但男被告大可拒绝,那就不会做出违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