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1日讯)一名男子与网上买家交易比特币,殊不知对方以盗用他人面子书账号的手段,骗得另一名男子代他转账1万零1新元(约3万3003令吉30仙)给卖方。骗局揭穿后,卖出比特币和转账一万馀新元(约3万3000令吉)的两名男子,对于款项应归谁拥有僵持不下,为此闹上法庭。
承审新加坡高庭法官认为,两名男子都是这起骗案的受害人,并且各有合法的理由,讨回被当局起获的一万馀新元;既然如此,款项是向谁起获,就应归还给那一人,即完成交易和收到款项的比特币卖家。
争夺款项的两名男子分别是林添侯和凌国华。
根据判词,林添侯在网上交易平台出售比特币,2018年11月,名为“haylieelan”的买家出价一万新元,要购买林添侯的比特币。
为了确认对方是真实买家,林添侯要求他提供照片来证明身份;在收到照片后,林添侯把银行户头资料交给对方,接著收到1万零1新元的转款,与对方完成比特币交易。
事实上,林添侯收到的照片与款项是来自凌国华;然而,凌国华并不是“haylieelan”。原来,在“haylieelan”出价表示要买比特币的同时,他盗用凌国华前上司的面子书账号,与凌国华联系上后,请后者协助帮忙他完成比特币交易。
凌国华不疑有他,把自己的银行户头资料交给“前上司”,并且准许对方遥控登入他的户头。他也按照对方的指示,把一新元转给对方所提供的一个银行户头,以及提供一张有自己身份证资料的照片。骗子则悄悄把转款金额改成一万新元,但凌国华没有发现。
骗子没有罢休,他再次说服凌国华做一新元(约3令吉30仙)转款,这次则试图把转款金额改成3万新元(约9万9000令吉),但被凌国华及时发现,将转款金额改成一新元。凌国华接著质问对方和要求拿回一万新元,但被拒绝,他联系前上司,这才得知前上司的面子书账号不久前被骇客入侵。
凌国华之后报警,转至林添侯银行户头的1万零1新元也被新加坡警方扣留。警方完成调查工作后,林添侯和凌国华都要求拿回款项,于是交由法院进行财物分配研讯来解决纠纷。
新加坡国家法院法官审理后,以林添侯所收到的钱涉及犯罪性质,林添侯不算是合法拥有这笔款项,为此应把钱还给凌国华。
林添侯对此裁决不满,上诉至新加坡高庭。艾迪阿都拉法官在1月26日发出书面裁决,改判林添侯可留住这笔钱。
在新加坡高庭法官看来,无论是林添侯或凌国华,两人都有拥有款项的合法理由。首先,款项源自凌国华的户头,没有证据指向凌国华的这笔钱来自不合法渠道;另一方面,从林添侯的角度来看,他所进行的比特币交易特是合法的,因此他是通过合法渠道取得款项。
法官认为,在双方都可合法拥有款项的情况下,这笔钱应归林添侯所有,因为在当局起获款项的时候,林添侯是最后持有款项的人。(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