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38岁男子每月收入约6万元新台币(约8585马币),前年初交了女友,但最终因为男方买不起台北的房子而分手,怎料男子竟责怪父母当初没置产,让他的妹妹感到傻眼。
台媒报导,一名女网民在网路论坛Dcard发文抱怨,“我有一个大我13岁的哥哥,他今年38岁,10年前为了升迁考到北部的研究所,当时的哥哥已经工作了数年。”
她透露,虽然父母当时身上还有房贷,但也是二话不说地出钱金援哥哥,租屋生活费各方面都是父母包办,哥哥只管读书,尔后哥哥顺利毕业就职,月入6万元新台币(约8585马币),到现在工作也有七、八年了,而这些年来哥哥都独自在外租屋。
她提到,哥哥前年交了女朋友,对方年纪也不小了,2人以结婚为前提交往,但却因为哥哥没有房子,最后2人分手。“女方婚后想留在台北生活买房子,哥哥没什么积蓄,连头期款都付不出来,女友表示可以出全额头期款,但是以后房贷由男方承担,而名字登记在双方名下。”
但女子哥哥认为这不公平,“头期款才几百万新台币,日后房贷加起来却是一千万新台币。”结果两人为此不断吵架,最后闹到分手。
女子表示,哥哥在那之后,就三不五时就会打电话或讯息情绪勒索父母,责备都是父母没在台北置产,没多存一点钱让他买房子,才会害他分手!“都是爸妈害的!”
她愤怒称,“为什么哥哥38岁了没存款还要怪爸妈,不能为自己的人生负责任吗?打开你的鞋柜看一下你没钱买房的原因,打开橱柜看一下你的包包们那才是你没钱的原因,看看你的手表、你的皮夹,这些奢侈品才是你没钱买房的原因,不是爸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