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日讯)中国在1月8日(周日)起正式把新冠肺炎病毒感染降级为“乙类乙管”,多个沿用近3年的防疫措施“寿终正寝”。“3年了,逐步回归常态,历史将永远记住1月8日!”一名微博网民激动地表示。
香港《星岛日报》报导,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12月26日公布,自2023年1月8日起将新冠肺炎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降级到“乙类乙管”,为全面复常踏出重大一步。从周日起,除了不对入境者实施隔离检疫外,中国国内多项防控及社交距离措施也将解除。
当局不再对感染者实行隔离措施,只建议“非必要不外出”、若外出则佩戴N95口罩或KN95口罩。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5部门齐发通知,周日起释放此前羁押的违反防疫政策人员,并废除新冠肺炎患者遗体不得存放、探视等旧指引。
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10版)》在上周六(7日)公布,在“传染源管理”方面列明: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
方案建议“感染者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需外出,应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这意味着即使“中招”,有必要还是可以外出。
在监测及呈报方面,方案特别提到要监测病毒的变异,选取代表性城市的重症和死亡病例,以及口岸入境人员的阳性样本,展开病毒全基因组测序,实时掌握病毒株变异趋势。
隐瞒行程、逃避隔离等不配合防疫政策的行为,在两个月前仍是要严惩的罪行,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等5部门在1月7日发通知,要求各司法机关因应防疫政策调整,之前涉违反防疫政策的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应当及时解除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及时解除。
违防疫令受羁押者获释
不过,对于已经判刑甚至服刑的人员,通知并没提及。去年1月,辽宁两名货车司机因未按规定报备涉及疫区行程被捕,去年底因妨害传染病防治,遭判监4年。当局松绑防疫后,网上涌现替两人平反的呼声。
中国国家卫健委、民政部、公安部在1月7日印发通知,要求新冠肺炎患者的遗体处置工作按照“乙类传染病”相关规定执行,意味著3年前实施的《新型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工作指引》周日废止。
中国国家医保局上周六表示,患者住院费、急诊治疗费用等,仍由官方全额负担。新冠肺炎治疗药品延续医保临时支付政策,先行执行至今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