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1日讯) 不满性服务就偷、价钱谈不拢就打、得不到所要求的服务就抢,一名40岁嫖客两年内被3名妓女举报,昨日被判坐牢15周。
《新明日报》报导,现年40岁的叶建兴(音译)面对8项控状,包括蓄意伤人、非礼、偷窃、偷拍等。他昨日承认其中5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调查揭露,2020年8月4日,被告去嫖妓,完事后却对服务感到不满意,觉得不值他所付的价钱,于是趁妓女不注意时,用之前偷来的手机“换”走她的手机。
回家的途中,被告怎么都无法解开手机密码,知道这样一来手机无法卖到好价,于是把手机扔掉。
当妓女找他要手机时,被告一开始否认拿了她的手机,后来却要她给500新元(约1650令吉)才能拿回手机,几番交涉最终他才承认把手机丢了。
价钱谈不拢就动手
另一起事件发生在2021年4月9日。被告上门嫖妓,但一到就“砍价”,对方不让步,两人于是吵了起来。
被告边吵边对妓女上下其手,妓女掌掴他,被告反击挥拳打她,结果打伤她的手臂、脸颊和耳朵。
第三起事件则发生在今年9月15日,地点在牛车水的富丽华城市中心酒店(Furama City Centre Hotel)。
案发当天,被告约妓女到酒店交易,但和对方在谈著自己能得到什么服务时而起争执,被告一气之下抢走妓女的钱包,里面除了有个人证件和易通卡外,还有169新元(约5577令吉)现金。
被告欲夺门而出,妓女却奋力挡门,喊著让酒店职员报警。为了脱逃,被告把妓女拉开并推倒在地,还用手掐著她的脖子,随之逃离现场。
组屋单位外 用手机偷窥情侣
经过组屋单位,以为情侣在交欢,竟用手机偷看45分钟。
今年5月15日凌晨12时40分,被告走过马西岭某个组屋单位,听见似乎是女郎“呻吟”的声音,认为有人在翻云覆雨,但自己又不够高看不到,于是站在走廊,掏出手机延伸到窗户去偷看。
被告偷拍了两张照片,见一名男子裸著,女郎则穿著背心和短裤。被告用手机偷窥45分钟。
离开不到5分钟,被告又经过该单位,再次用手机偷窥,这次被男子发现,瞬间抢走手机,随之报警。
主控官指出,被告第一次被捕于2021年4月15日,同年8月25日被控,但被告在保释期间再次犯案,于今年9月15日再次被捕。
主控官建议法官判被告坐牢15周,法官也同意他的看法,判15周监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