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中一名女子与男友爱情长跑了13年,答应求婚后不久却发现未婚夫不仅会嫖妓,还与其他女子搞暧昧,最终决裂分手,女子觉得自己白费了青春,让她在亲友面前没了颜面,因此将男方告上庭,法院下判男方违反婚约,须赔偿5万新台币(约7169马币)。
综合台媒报导,判决书指出,陈姓女子从高中就认识赖姓男子,交往了13年后,于去年1月答应男方求婚。
但不久后,陈女发现未婚夫背著她嫖妓,还与一名黄姓女子十分亲密,遂于同年6月质问赖男,不料对方竟然提出分手,还持续与黄女暧昧来往,最终本来要进入婚姻阶段的2人在同年10月正式决裂。
陈女原本满心喜悦准备与赖男结婚,但对方却违反婚约,导致婚姻幸福落空。
此外,陈女须面对亲友询问,令她感到颜面尽失并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因此向男方求偿30万新台币(约4万3019马币)。
赖男供称,由于两人感情生变而分手,婚约也无法履行,陈女是基于个人意愿而选择结束婚约,直到分手前双方都还没有结婚的具体准备、筹划,更没有发喜帖与邀请函,认为自己并没有害陈女颜面尽失。
法官调查两人LINE对话纪录,陈女曾传送“我们也不用再联络了”、“我们就是分手了”、“如果你想分手可以直接说”等讯息给赖男,赖回说“对不起我没尊重你”、“你很好是我很烂”、“我们分手吧”、“这中间发生了买春或是你认为我有小三,坦白说一直在身边的罪恶感、愧疚感,也让我觉得我很烂,应该离你远一点”,陈女复传送“为什么你不爱我了吗”、“可是我很爱你”、“为什么我们不能一起努力”,可见陈女想挽救与赖男关系,认为陈女没有解除两人婚约的意思。
法官认定,2人都将订立婚约之事上传网络,2人的亲友因此得知订婚之事,如今因赖男的过失,导致婚约解除,让陈女精神痛苦,甚至可能造成她日后再次建立亲密关系时,有恐惧与障碍,因此判赖男要赔5万新台币(约7169马币),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