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讯)已婚男以“工作”为饵骗3少女到家后,用性道具性侵,企图强奸其中一名13岁少女,却因为阳痿没成功,昨日俯首认罪。
47岁的华裔被告共面对10项罪名,包括强奸未成年少女未遂、性侵未成年少女等。
根据案情,被告在2020年至2021年3月之间犯案。他利用社交媒体Instagram联络多名陌生年轻女生,以能够提供工作和酬劳为诱饵,引起她们的兴趣后,再用各种花言巧语骗她们到家里,然后性侵她们。
4名年龄介于13岁至17岁的少女被骗到了他的家,其中年仅13岁的少女身世坎坷,当时住在收容所。
被告通过Instagram联络她,称有“工作机会”,能获得200新元(约660令吉)的酬劳。少女信以为真,问起工作内容,被告却说得给他“摸”。少女当时急需用钱,禁不起被告的死缠烂打,答应去对方家。
2020年8月20日,被告在家里用性道具性侵少女,还将全程拍了下来。过程中,他企图强奸少女,但因为无法勃起而未成功。
事后,他将200新元现金交给了少女,还交代她不能告诉任何人。去年2月23日,他再次约少女上门将她性侵。
被告用同样手法共骗4女生,当中只有一人成功逃脱他的魔爪。
有少女在聊天过程中声明还不是成人,不应该做被告想要的事情,被告却用各种歪理蒙骗女生,还说“我们就不应该顾虑到年纪。”
代表律师求情称,被告已经知错,称对方为了对受害者们“表示尊重”,完全放弃陈述任何说法。
然而,当法官表示将展期下判后,被告突然说有话要说。
这起案件原本没有针对被告身份的媒体禁制令,媒体只是不能公开所有受害者的身份,但被告说他也想接受媒体禁制令的“保护”。
被告声称,用他的名字就能搜出受害者的身份,又称孩子在他被逮捕后就得去看精神科医生,认为孩子不能承受父亲罪行公之于众的打击。
“我的孩子是无辜的。我不想他独自一人面对这个世界。”
针对被告要求不公开身份,控方反驳,说被告与受害者们完全没有关系,不可能有人通过他的名字搜出她们的身份。
主控官说,他虽然同情被告的儿子,但法庭的义务是保护案件受害者,而不是被告的儿子。
高庭法官认为,既然被告提出了异议,他有必要确认公开被告身份到底会不会造成受害者身份曝光,因此下达“临时媒体禁制令”,将案件展期下判。
主控官请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3年至16年以及13下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