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讯) 女郎网上看到男子刊登租房广告,付了1700新元(约5610令吉)的押金和部分租金后,才发现是骗局,与另一苦主设局,报警捉人。
苦主叶小姐(27岁,文员)向《新明日报》申诉,她与丈夫在新加坡工作多年,住在后港一带,为了住得更加舒适,因此想换更大的房间。
她透露,今年5月,她在网上看到租房广告,见到位于后港8道第680座组屋有主人房出租,月租1000新元(约3300令吉),而且没有屋主同住。
“我们上门看房,当时是一名年轻男子招待,对方称屋子是父母的,但客房另有女租户。”
叶小姐看了房后感到满意,5月13日通过PayNow付了1000新元作为押金,并决定8月搬入。
“过了几天,对方一直要我付部分租金,无奈下,我同月21日再付700新元(约2310令吉)。”
事后,男子传了一张主人房照片给叶小姐,岂料与之前的房子不一样。
“我心生怀疑,上网查询男子的电话号码,发现他竟另外打了广告。”
叶小姐表示,担心有诈,她决定退租,对方不断拖延,甚至说钱已用来投资,但承诺年底前付清。
“7月的时候,我发现平台上有另一名女子分享经历,付了750新元(约2475令吉),却无法入住。我联络该名女子,发现她也有相同经历,我们于是决定一起设局,让女子的男友假装租客,上门看房后当场报警。”
她说,当时男子显得一脸慌张,经警方协调后承诺还钱。
叶小姐透露,男子外表斯文,年约二三十岁,当初只肯让她在上午时段看房子。据她了解,该间房子就是男子父母的家。
“事后回想起来,相信男子或与父母亲同住,趁父母不在家才带人上门看房子。”
与叶小姐一同设局的苦主黄小姐(23岁,护士)受询时透露,男子8月时已归还750新元。但叶小姐,至今则分文未获。
男子迟迟不还钱,叶小姐前几天再通过WhatsApp询问,发现已被对方拉黑。
“我向调查官查询,才获悉男子已被捕。”
根据叶小姐得知的情况,遭殃的不只是她们,苦主包括新加坡人及外国人。
“希望同样遭遇的人勇敢站出,也希望对方家人可以代为还钱。”
新加坡警方证实接获此案,调查在进行中。
根据《新明日报》掌握的控状,被告李建皓(译音,32岁)今年8月29日被控,指他在后港8道第680座组屋欺骗一名男子,让男子相信被告将单位出租,支付了一个月的押金共2500新元(约8250令吉)。
根据刑事法典第420节条文,诈骗罪名一旦成立,可面临长达10年监禁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