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讯) 狼父企图强奸年仅4岁的亲生女儿2次,直到女儿多年后自残才揭露罪行。
今年37岁的男子承认2项企图强奸的罪名,其馀3项罪名交由法官考虑。
被告在2013年犯案。根据案情,2013年某日,被告趁妻子工作时,要女儿跟他进入睡房。在睡房内,他把手机交给女儿,要她躺在床上看视频。他接著脱光衣服,非礼她并企图强奸。
被告不理会女儿大哭,事后带她到厕所冲凉,并警告她不能告诉其他人。
数周后,被告再次趁妻子不在家,企图强奸女儿。
由于年纪太小,受害者除了在4岁最初的两次能够清楚记得之外,她无法说清楚被告一共对她下手几次,只知道被告直到自己上了小学后,都不时企图强奸她。
女儿多年来并不知道被告的行为意味著什么,直到上了小五的性教育课后才明白。她一时不知所措,所以没有告诉家人或其他人,担心会引起异样的眼光。
直至老师今年1月发现她手臂上有自残的痕迹后,她终于将事情告诉了老师。
除了企图强奸及非礼女儿外,被告也承认在2020年阻断措施期间,趁女儿熟睡时两次偷拍她的私处。
根据受害者陈述书,受害者在明白被告的罪行后,感觉非常无助及孤独,担心家人不会理解她。她曾经将事情告诉身边好友,但她们都无法体会她的感受。
受害者说,警方介入调查后,被告遭到逮捕,结果母亲得扛起一家人的生计。她认为家庭被毁都是她一手造成,也继续自残“惩罚”自己。
受害者也表示,从此不相信男人,认为男人非常恐怖。
主控官指出,受害者认为毁了家庭而自残“惩罚”自己。根据被告的精神评估报告,被告有恋童癖,但精神没有失常。
控方求判8年半至9年及24下鞭刑。案件展期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