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陈姓男子与女友从国中开始交往,两人爱情长跑近10年,因两家人熟识,陈男经常到女友家住宿。未料陈男趁女友妈妈服药昏睡后性侵她,拿手机录下影片后被女友发现。当地法庭一审依乘机性交罪判刑陈男3年8月,二审高等法院认为全案有事实需再厘清,决定择日再开辩论。
据台媒Ettoday报导,陈男2018年9月7日先将女友灌醉,确定女友睡著后进入女友妈妈的卧室,在对方服药昏睡、旁边仍有3名孩子的情况下性侵得逞,并以手机录影,疑似打算日后回味。
陈男女友隔天要开男友手机的网络,连结自己的平板追剧看影片时,意外发现男友手机正在上传影片,点开才发现一名红衣女子被一只手性侵,仔细一看确定是自己的妈妈,而影片中的手与男友非常相似,因此逼问男友是否有乱搞并录音存证。
录音档显示,女友大骂“去外面乱搞,搞到我朋友身上就算了,你搞的人是谁?你搞的人是谁?是谁?是我妈?”
陈男见状不断闪躲说“没有啊”、“不知道”,让女友气炸呛“臭俗仔!敢做不敢当!”“你妈没生嘴给你吗”、“还是要去警察局说”,陈男才用写纸笔写下“用手指用她”,让女友再次爆气,“她是谁?她是我妈!”“肮脏”。
对此,陈男否认犯行辩称,若事发时间为2019年,为何2020年双方还一起出游、住在一起,不懂为何遭到诬陷。
一审法官认为,影片存取于手机的时间为2018年9月7日,录音档时间为2018年9月8日,拍摄纸条的时间为同年9月8日,认定女友看完影片后质问陈男,除了时间顺序合理之外,陈男也在纸条上坦承犯行,因此依乘机性交罪判刑3年8月。
惟陈男不服一审判决并上诉,当地高等法院定周三(9日)宣判,该案尚有事实需要再厘清,决定再开辩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