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州一名男子因为在午休时间玩手机的音量太大声,被公司警告7次后开除。男子感到不满,因此向法院提出仲裁,并要求公司赔偿15万人民币(约9万7517马币),裁决于近日出炉。
《九派新闻》报导,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民事案件。
案情显示,一名黄姓男子就职于广州某间公司,由于他从2021年6月30日到2021年10月22日期间,多次于午休时间在办公室开扩音玩手机,被公司给予了3次普通警告和4次严重警告处分,但他始终没有改正,最终遭公司依据内部《员工工作规则》解雇。
对此,王男认为午休时间有自由活动的权利,公司开出的午休安排及处罚是变相的欺压,遂向法院提出仲裁,要求公司赔偿15万人民币(约9万7517马币)。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酌双方纠纷资料后,否决王男的仲裁请求。
法官表示,劳动者虽然享有休息的权利,但理应以不影响其他人员为前提,在午休期间选择合理的方式休息是尊重其他劳动者的应有之义,而王男在收到公司的7次警告后仍未改正。
王男不满,随后又提起相同赔偿的诉讼。他主张,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休息方式,他的方式就是玩手机,并强调没有故意制造噪音,而是无论他把声音关多小声,都会有人抱怨太吵,认为公司的处置侵犯他的人身自由权利。
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与王男的劳动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关系。而王男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驳回王男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