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讯)一名在装修公司担任财务助理的女子,开工没几天就篡改支票挪用公款,她用可擦笔开支票,给老板签批后再暗地换上自己名字和所要金额,短短两个月15次篡改支票,挪用公款近10万新元(约32万令吉),女子俯首认罪,被判坐牢2年2个月。
38岁女被告彭丽盈(译音)面对一项伪造文件的罪状,涉及款项高达9万4661新元(约30万2915令吉20仙)。
法庭文件显示,被告去年4月份加入一家装修公司当财务助理,职务包括根据供应商账单,准备支票让老板签名以便支付款项。
上班几天后,被告开始计划挪用公款,她先用可擦笔填写收款供应商名字,配上账单一并交给老板签名。老板签好后,被告暗地擦掉收款人资料,然后换上自己姓名,有时甚至连支票上的金额也修改,填上自己要的数额。之后,她就会把支票存入自己的银行户头。
从去年4月份到6月份,短短两个月内,她前后15次用这个手法篡改公司支票,挪用公司1981新元(约6339令吉20仙)到8888新元(约2万8441令吉60仙)不等的款项,总数高达9万4661新元。
去年6月份,公司老板留意到公司的款项流失太快,查了账户后发现可疑的支票转账,进而要被告交出账单供查账,但被告找借口说找不到账单加以推辞。
老板对她起疑,要求她向银行查询支票转账记录,被告不得已终承认自己篡改支票,偷走公司款项。老板之后报警,被告落网后也没有偿还任何款项。
被告坦承,她是因为贪心才一再挪用公款。当公司的款项存入自己的户头后,她除了用来应付自己的开销,大部分款项都用来参与网上赌博。
她说,自己其实没有染上赌瘾,但觉得这个钱容易到手,所以一再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