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讯) 新加坡知名殡葬业者郑海船3年的个人总收入高达260多万新元(约830万令吉),却只申报约34万新元(约108万8000令吉),今日被控少报税收以及企图逃避缴付所得税。
75岁的郑海船今日被提控4项控状,其中3项是少报税收,企图逃避缴付所得税的控状,指他在2011年到2013年,连续3年的时间,都少报了自己的个人收入,企图少缴个人所得税。
一旦罪成,他不仅要偿还企图逃税金额3倍、超过128万新元(约409万6000令吉)的罚金,也会面对罚款、监禁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控状显示,郑海船2011年的实际年收入是103万4110新元(约330万9152令吉),但在申报所得税时,他故意把收入填写为12万1051新元(约38万7363令吉20仙),结果少交了17万4972新元(约55万9910令吉40仙)的所得税。
2012年,郑海船的实际年收入是88万6146新元(约283万5667令吉20仙),但他却申报为13万8976新元(约44万4723令吉20仙),当年少交的所得税金额是14万4132新元(约46万1222令吉40仙)。
2013年,郑海船的年收入有所减少,但也高达68万2513新元(约218万4041令吉60仙)。这一次,他只申报了8万1766新元(约26万1651令吉20仙),少交的所得税金额为10万8323新元(约34万6633令吉60仙)。
3年内,他的总收入应是260万2769新元(约832万8860令吉80仙),但他只申报34万1793新元(约109万3737令吉60仙),少报的收入金额高达226万零976新元(约723万5123令吉20仙),漏掉的个人税收高达42万7427新元(约136万7766令吉40仙)。
另一项控状则指郑海船在2010年没有及时申报消费税,触犯了消费税法令。
根据新加坡税务局文告,郑海船被指连续4个季度的应纳税供应(taxable supplies)总额超过100万新元(约320万令吉),但却没有申报,从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季度到截至2013年9月30日的季度,共漏报28万6963新元(约91万8281令吉60仙)的消费税。
根据税务法令,漏税者需要缴交相等于漏税金额3倍的罚金,意味著郑海船一旦罪成,除了罚款、坐牢或两者兼施的刑罚外,他也需要支付128万2281新元(约410万3299令吉20仙)的罚金。
辩方律师在庭上提到,这起案件的调查工作自7年前就开始。
郑海船的代表律师在庭上表示,由于还需听取郑海船的指示,要求展期8周。
上述案件将在11月18日再度过堂,郑海船获准以8万新元(约25万6000令吉)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