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南省一名女员工遭公司无理解雇,甚至将她的1万元人民币(约6432马币)工资及赔偿金,兑换成61公斤重的硬币支付。人民法院上周四(22日)向涉事公司送达罚款决定书,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因消极对抗执行意图及阻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被罚5000元人民币(约3202马币)。
中媒周一(26日)报导,小兰(化名)此前曾经加入长沙市某健康管理公司,根据合约,她将在试用期间获得月薪7200元人民币(约4624令吉),但她上班不到半个月便遭公司无理解雇。
经过劳动仲裁,公司需支付小兰工资及赔偿金共1万元人民币(约6432马币),公司仍无动于衷,拖延支付。
直至本月14日,在法院执行干警的陪同下,小兰始获公司支付相关款项,却想不到对方恶意报复,公司老板指示员工通过多家银行特意兑换成61公斤重的硬币,用来支付工资及赔偿金。
公司老板毫无顾忌地表示,小兰要么将硬币拿回家,要么一分钱也没有。小兰只好与执行干警现场点算硬币,并存至银行。
法院认为,硬币不属于涉事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使用的货币,其蓄意兑换行为具有明显的消极对抗执行意图,让执行干警及申请执行人(小兰)现场点收硬币的举动更是浪费司法资源,亦践踏劳动者尊严。
公司的行为属于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应依法予以惩处,法院遂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