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讯)前律师涉卷走客户卖房款后逃至国外,被国际刑警通缉,潜逃15年后终于落网。
落网的前律师康锡明(55岁)曾被列为18大狮城通缉犯之一。新加坡警方今日发文告说,康锡明曾是David Khong & Associates律所的律师以及经营者,他被指卷走客户约8万8000新元(约28万1600令吉)后,2007年8月逃亡国外,之后被列入国际刑警的“红色通报”名单。
据悉,康锡明事后逃至中国,经过中国警方的协助和配合,最终锁定嫌犯身份,昨日把康锡明带回新加坡。康锡明抵达新加坡后,随即被新加坡商业事务局逮捕。
康锡明也因此抵触一项失信控状,今日被控。
控状指他在2007年6月11日到25日期间,私吞客户卢日方和张梦云的钱财。据早前报道,这笔钱是客户的卖房款。
康锡明目前被还押接受调查,案件将于本月30日再过堂。一旦罪成,可被判终身监禁,或坐牢不超过10年,以及罚款。
康锡明1992年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律系,同年获得执业资格,他在2002年曾担任商业事务局主控官,以副检察司的身份参与前霸菱银行交易员尼克利森伪造文件及欺骗的国际瞩目大案。
后来,他独资经营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主要处理房地产和民事诉讼案,2007年为卢日方夫妇进行房地产交易时,卷款潜逃,被列入国际刑警的“红色通报”名单。
卢日方事后向新加坡律师公会投诉,经由调查,三司特别庭在康锡明失踪两年后除名。
根据早前报道,当时共有18名狮城人因涉及重大罪案,被列入国际刑警的“红色通报”名单,康锡明也是其中之一。
国际刑警通报名单分7类,其中红色代表著,190个成员国的执法当局,一旦发现罪犯下落,将把他们逮捕和引渡,成为“见到就捉”的通缉犯。
若这些嫌犯获上诉成功、被捕及自首者,将从名单除名。
新加坡商业事务局发言人表示,无论嫌犯在新加坡何时犯案,或事后逃至何处,新加坡警方都将不遗馀力的追查。
新加坡警方感谢中国公安的协助,并称会继续与国外执法机构密切合作,将罪犯绳之以法。(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