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中市有一名男子骑车时靠到路旁,想要跟女子加个Instagram(IG)做朋友,女方却被男子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到,事后提告性骚扰。男子到案表示,只是想认识对方,绝对没有要骚扰。
综合台媒报导,这名20多岁的郑姓女子于上周日(18日)到台中大里跟亲戚聚餐,在晚上9时左右,准备开车离开时,一名陌生男子突然出现,而且一开口就要联系方式,女子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到,而家人当下也马上喝斥,男子立即骑车离去。
当地警方指,在获报立即组成专案小组,调阅监视器锁定男子身分,连夜通知到案说明,赖姓男子并未持续反复跟踪尾随,声称只是刚好经过,想认识女方,才会靠近要IG帐号。
39岁赖姓男子到案表示很抱歉,让女方受到惊吓,强调自己只是单纯,想认识对方而已没有想骚扰的意思,更没想到自己,会被依性骚扰防治法送办。
“郑女虽认为赖男举动不妥,但后续不予追究,警方则当面告诫赖男,并呼吁民众,勿使用容易造成负面观感的方法来追求女性,以免触法。”
律师表示,通常性骚扰判断标准,会以行为或言论,必须性冒犯或带有性暗示,不过就算言词正常,但语气或眼神,有造成女方不适,也可能会构成骚扰要件。
大多数网民认为,主要还是要看对方搭讪时,言语上有没有让人不舒服的字眼。有些则认为:“应该有一点太超过吧!因为其实现在应该搭讪的状况满多的吧!这个要看每个人的个性不同吧!”;“如果有一些肢体接触的话,那真的是满不应该的,或是说一些黄色的言语,如果已经被拒绝了还在继续的话,可能就会造成性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