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20岁谢姓女子协助男友下药性侵同班同学,但过程中一度喝斥男方“你不要太过分”,不料这句话被处于昏迷的受害人恍惚之间听到,成为她参与犯案的关键铁证之一。地方法院审理后,将谢女、林男依药剂强制性交罪各判刑7年。
EToday新闻网报导,根据判决书,3人曾就读同一所高职,当年2名女子同班,林男则是隔壁班。林男、谢女二人在毕业两年后正式交往,成为男女朋友。
但在交往不到一个月时,谢女约了受害者吃饭,称要介绍朋友给她认识,实则是要为男友设局性侵。
案发于2020年7月24日上午10点多,3人依约会合,谢女提议到她奶奶家聚会,晚上才吃饭,但所谓的奶奶家其实是林男住处,不过受害者没有察觉异样。
期间谢女拿出一盒伪装成维他命C的安眠药,骗受害者吞下,但受害者觉得难吃而偷偷吐掉。
谢女看见此前下的安眠药没出现效果,因此把维他命包装盒中的另一颗安眠药拿出来,不停催促她服用,受害者因此服下药丸,随后因药效而昏睡,林男见此便在女方裤子胯下弄破一个洞,随后开始性侵。
受害者在过程中恢复一点意识,但仍无法动弹也睁不开眼睛,只知道全身衣服还穿著,并感觉到大腿被掰开、有东西插入阴道,随后就有稠稠的东西被放进嘴里,“差不多2、3秒就离开我的嘴巴”。
她供称,在迷糊之间听到林男说“去拿相机来拍”,后来感觉有稠稠的东西塞入嘴巴后,还听到谢女喝斥“你不要太过分!”随后就是2人的吵架声。
在昏迷2个小时后,她逐渐清醒,并用手机传讯给2名女性友人求救,但不知道用什么借口离开,便随林谢2人到火锅店吃饭,直到傍晚离开才在友人陪同下验伤报案。
林男到案后否认下药性侵,辩称自己是在“捉弄”被害人,“我不记得我是说拿手机或相机来拍,我有这念头,但我后来没有这样做,我确实有说,但是对自己讲...”
不过,根据采检鉴定,受害者外阴部、阴道深处均检出林男Y染色体,且医院尿检也检出安眠药成分,成为性侵铁证。
另外,谢女侦讯时也几乎坦承所有犯案内容,仅就男友叫她拿相机拍照一事辩称“是因为听到外面有狗叫声,男友以为是他奶奶回来了,要我拍几张照片,但我去阳台没看到人,所以我没拍照就回房间了”。
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谢女哄骗被害人服用安眠药,又说谎将人带往林男住处,见对方昏迷整整2小时,情侣俩全程未试图唤醒被害人,但等对方清醒后,却反复询问“会不会头晕?”才前往火锅店吃饭,显于常情不符。
再者,谢女未经男友同意、讨论,便应允被害人在床上休息,加上男友犯案时,也不怕谢女发现其犯行,事后谢女甚至提议前往用餐,也未与男友决裂,或单独将受害人带离林男住处,反而协助掩饰犯行,称被害人裤子破洞“可能是原本就有”,足认2人事先早有计划,具有犯意联络及行为分担。
法官认为,虽然谢女一度喝止“你不要太过分”,但期间均未以具体行动阻止,明显有意纵容男友性侵,出言喝斥仅是对男友进一步触碰被害人嘴巴表示反对,依旧是共犯,认定情侣俩共同犯以药剂强制性交罪,考量2人皆未坦承犯行,犯案时皆年仅20岁,因此近日各处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