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罹患“多重人格障碍症”的人妻,自称体内有两个不同人格,并在丈夫默许下,其中一人格与一名男子K交往。K男也知悉人妻拥有双重人格,但竟不顾另一人格的意愿强行发生性行为,人妻事后报案,台北地检署将K男依强制性交罪起诉。
据报导,人妻有A人格与B人格,K男和A人格是男女朋友关系,但与B人格仅是好朋友关系,K男能清楚分辨两个人格。
人妻的A人格温柔婉约,体质敏感;B人格则理性坚强且果断。
人妻丈夫得知其症状,默许A人格拥有感情自由,A人格今年4月认识从事设计工作的K男,之后陷入热恋,还时常发生关系。
K男得知人妻有多重人格,也和B人格成为朋友。不过,B人格从来不愿和K男发生关系。
今年6月某个夜晚,人妻的B人格去找K男,期间,K男欲与其发生关系,不顾B人格的意愿,并以手指侵害。
B人格一直抗拒,但K男却不罢手,最后强压身上发生性行为;过程中,A人格被唤出,最后和K男以合意性交完事。
事后,B人格无法接受遭到性侵,A人格得知后质问K男,K男道歉,但B人格不甘受辱,决定报案起诉。
由于人妻没有任何就医纪录,也未做过精神鉴定,有关起诉在医界及法界引起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