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女大生与一名年仅15岁的少年交往,两人于暑假期间偷偷入住学校的女生宿舍,7周累计做爱28次,少年一度被家人通报逃家列失踪人口,直到女大生发现自己怀孕才东窗事发,女方被控“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男子为性交罪”判徒刑10月,缓刑3年。可上诉。
自由时报报导,这名21岁女子就读中部某大学,于2020年7月认识了年仅15岁的少年,后成为男女朋友。少年随后隐瞒著家人,北上偷偷搬入女生宿舍与女朋友共筑爱巢。
少年离家后失联,家人报警找人,适逢女大生带少年回其彰化老家,警方在彰化寻获两人,但两人仍持续交往。
案情指出,两人在2020年7月19日起至9月5日期间热恋,以每周4次、几乎夜夜同床共计做爱28次。
结果因为没有做好避孕措施,女大生随后发现自己怀孕,而少年为堕胎一事慌忙向母亲求助才揭发该事件。
对此,少年母亲报警,指控女大生涉犯“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男子为性交罪”;而女大生家属一度也反控少年涉嫌性侵,最终女大生认罪承担罪责。
经诊断,女大生患有“边缘性人格违常”及“双极情绪障碍”,此精神症状会严重影响其对现实的诠释及价值认定,使其容易快速的和异性建立亲密关系,但事前和事后对于事件的感受和评价,可能完全相反,其自身并不认为自己矛盾。
地方法院审酌被告因本案而怀孕并因此堕胎,足见本案对其巨大冲击;案发时年仅21岁,现仍为在学之学生,并已获原告原谅,两人未再交往连络,而判处徒刑10月,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