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男子无意间发现妻子被人以每月10万元包养,女方不但高调拍下五星级饭店门卡,更向朋友大赞外遇对象的(床上)技术“so good”,让他惊觉自己被戴绿帽,一气之下对妻子求偿100万元新台币(逾14万8644令吉)。台北地院审理后,也判女方须赔偿男子90万元新台币(逾13万3779令吉)。
综合台湾媒体报导,这名男子姓吴,于2019年10月和妻子结婚,去年却发现女方用通讯软体认识一名高姓男子,2人多次相约至不同旅馆开房间,还在社群网站上炫耀只要发生性行为就能获得高额金钱对价,让他完全不能接受。
吴先生向法官控诉,妻子过去曾有过惯性外遇,当时要求女方签立切结书,承诺不会再背弃婚姻,如今妻子又被发现出轨,因此气得怒告她侵害配偶权,要求赔偿100万元新台币(逾14万8644令吉)精神抚慰金。
对此,妻子向法官反咬,丈夫未经她同意便使用她的手机,侵害她的隐私权,因此证据应不具证据能力。
她称自己性格豪爽、活泼外放,和朋友聊天内容尺度较大,聊天记录只是和朋友间的玩笑话,强调自己没有和其他人发生关系。
不过,台北地院勘验相关证据后发现,女方曾和一名高姓男子传讯表示,“Amazing sex”,高男也回问,“Am I good?”,女子则回“So good”等语。
而在她和友人的对话中,也发现她曾传送自己手持一叠钞票和万豪酒店的房卡照片给朋友,炫耀表示“月入10万”,朋友笑回“不只吧,高大哥就10万了”。
女子更骄傲表示“他说我身材很好”,朋友回应“那个屁股很赞阿,后入应该很爽还会背夹”、人妻再回“真的,难怪昨天他也是要后入”。而后续,人妻还曾向朋友大赞高男体力不错,整整做了一小时等语。
法官还进一步发现,人妻曾传讯息向高男表示“Wanting u to fuck me”,人妻也曾向朋友传讯息表示“今天跟他(指高男)蛮火热的……”等语,信息语言非常露骨豪放,因此法官不采信女方的辩词。
法官认为女方明知自己已经有丈夫,仍与婚姻关系以外异性间发生亲密行为及因此获得金钱对价等之细节炫耀告知他人,侵害配偶权情节重大,考量女方为行销经理,需抚养身心障碍患者之母亲及和人夫共同负担未成年子女生活费,判女方须赔偿人夫90万元新台币(逾13万3779令吉)。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