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两姐妹和兄嫂经营仲介公司,为3客工安排工作却收取巨额仲介费,其中一人月入仅468新元(约1497令吉),却需还8000新元(约25万6000令吉)仲介费,4人不但全被判罚款,以及将被新加坡人力部永久除名,禁止参与仲介行业的工作。
涉案的三兄妹分别是大哥陈基斯(33岁),二姐陈艾莉(31岁)及三妹陈格蕾丝(29岁),大哥的妻子张瑞玲也涉案。
新加坡人力部昨日发布文告指出,调查显示,4人分别经营Des Ressources、K&E Ressources、International Ressources和Paul Network Pte. Ltd.(“Paul Network”)仲介公司,并参与非法仲介活动。
根据控状,陈艾莉和陈基斯向3名客工多收仲介费,包括向工作近一年,月薪仅468新元的客工手中,收取8000新元的仲介费,比限定数额超出7500多新元(约2万4000令吉)。
陈艾莉面对6项抵触雇佣仲介法令及3项触犯外劳雇佣法令的罪名,被罚款4万5000新元(约14万4000令吉)。陈格蕾丝则面对4项触犯雇佣仲介法令的罪名被罚3万2500新元(约10万4000令吉)。
陈基斯被判3万2500新元的罚款,法官也下令他必须赔偿7534新元4角(约2万4110令吉),妻子张瑞玲则被判处2500新元(约8000令吉)的罚款。
文告披露,陈艾莉及陈基斯分别在仲介执照过期后,继续为客工安排工作。陈格蕾丝不但允许姐姐用她的仲介名义提交申请工作,自己也在未注册的情况下,违法在张瑞玲经营的Paul Network私人有限公司办公。
根据控状,除了上述客工,陈基斯也在三妹陈格蕾丝的协助下,间接向另一名月薪650新元(约2080令吉)的客工,索取2500新元的仲介费。
陈艾莉则曾向一名月薪为546新元(约1747令吉)的客工索取2800新元(约8960令吉)的仲介费。
新加坡人力部表示,涉案4人将被永久除名,并禁止参与仲介行业的工作。
当局提醒雇主及仲介公司,无执照营业是一项严重罪行,犯罪者可被判处高达8万新元(约25万6000令吉)罚款,或长达2年监禁,或两者兼施。仲介若被发现犯罪,将可能被吊销执照。
根据新加坡人力部条例,客工在新加坡工作或被雇用的每一年,仲介最多只能收取不超过一个月薪酬的仲介费,收取的仲介费总额也不能超过两个月薪酬。违反规定者,可被判处5000新元(约1万6000令吉)罚款,重犯者则可面临长达6个月的监禁。(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