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吕姓男子透过网络游戏结识一名9岁女童,其后二人相约见面时,吕男竟在车上与女童性交,女童母亲事后察觉异状,愤而报警。法院审理后,判处吕男有期徒刑1年8月,缓刑5年。
据报导,判决书指出,吕男为运输司机,并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去年6月透过网络游戏结识当时年仅9岁的女童,双方之后互加LINE聊天,并相约见面。
去年6月23日,吕男与女童相约晚间出游,虽明知女童未成年,但吕男声称获征得女童同意,在车厢后座发生性关系。
女童返家后被母亲察觉出异状,检查手机下才揭发实情,愤而报警。
警方调查证实吕男与女童曾发生性关系,吕男亦承认涉案,女童则称彼此是合意性交。案经台中地检署检察官起诉后,由台中地院审理。
法官指出,吕男明知女童未满14岁,性自主判断能力尚未发展完全,竟和女童发生关系,影响女童身心发展,惟衡量其未有违反女童意愿,事后亦坦承犯行,且须独力抚养3名未成年子女,也与受害人达成和解,并已履行调解条件,获得受害人家属同意不追究,因此判处吕男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5年,并须提供义务劳务80小时,同时须参加3场法治教育。
有关判决出炉后,即引来网民非议,直斥判刑太轻难起阻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