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讯)男子为偿还高利贷,与同伙持刀洗劫洋房,搜刮时发现屋内有两姐弟,先将弟弟割伤绑在厕所内,再将姐姐扔上床非礼,然后带上财物潜逃泰国,声称内疚想要为儿子“当好榜样”,潜逃13年后自首,昨日被判监6年鞭9下。
被告王鼎兴(44岁)昨天承认各1项破门行窃伤人、抢劫,以及非礼罪名,其馀一项破门行窃伤人的罪名交由法官考虑。
根据案情,当年30岁的被告因为欠下阿窿债,在2008年3月3日早上11时,约了小4岁的同伙蔡艾迪一起闯洋房偷窃。由于同伙同样欠下阿窿债,没多想就答应。
两人先是准备干案用具,找来了装赃物的包包、手套、面具、螺丝起子、深色衣服,当天下午3时10分就全副武装开车到了一处私宅区,挑好一栋洋房后下手。
被告和同伙在闯进上述洋房前,先是潜入隔壁的一栋洋房,里面虽然没有人,但也没有太多贵重物品,被告只把在一楼找到的美工刀收进了裤袋里。
他们后来发现两栋洋房的二楼相连,因此决定换目标,随后通过窗口爬进了涉事洋房的主人房内,搜刮了总值3700新元的财物。
两人接著兵分两路,同伙经过一间房间时发现竟然有人在家,吓得惊慌失措,立刻从二楼爬窗逃走,结果失足踩穿雨蓬,掉在了地上,进而惊动了屋里的人。
当时一对20岁和19岁的姐弟在家,房里的弟弟察觉有人后想要查看,被告则掏出美工刀埋伏在走廊,见到弟弟走出来后立刻对他动手。
两人肉身相搏,从走廊一路打到姐姐的房间,弟弟死命抓住被告握著美工刀的手,结果流了不少血。
纠缠中,被告将弟弟压在地上,还要吓得躲在一旁的姐姐找胶带给他,姐姐担心他会伤害弟弟,只能乖乖就范。
被告将两姐弟的双手绑起来后,开始在姐姐房间内搜刮财物。但没找到值钱的东西,于是又将两人押到弟弟的房间,并搜出了价值200新元(约600令吉)的手表和50新元(约150令吉)现金。
被告将弟弟绑在走廊的厕所,对姐姐上下其手,期间还说两人其实应该成为朋友,但是他很穷,又问姐姐年纪多大,是否还在上学。
姐姐求被告住手,并表示这一带的房子建得十分靠近,可能已有邻居报案,很快就会有人来救她。
被告不理会,将姐姐拉到主人房的床上继续非礼,过了一阵后才停手,将姐姐拉进厕所后,抢走财物离开。一名邻居听到动静,又见到可疑人从屋里出来,还跳过垄沟迅速跑走,立刻报警。
姐姐确认被告真的已经离开后,才穿上裤子匆匆走出厕所,跑去将弟弟救出。
事发隔天,被告买了机票飞往泰国,潜逃13年后,去年4月到新加坡驻泰国大使馆,坦诚自己是新加坡通缉犯想要回国,之后便买了机票返新,去年5月25日抵新在机场被逮捕。
被告代表律师代为求情时说,被告在泰国成家立业过得不错,并不是因为迫于无奈才返新,而是基于多年来的内疚而自首。如今他已改过自新,想要为他身在泰国的儿子做好榜样,恳求法官给他悔过的机会。
被告说,他想对受害者及家人道歉,并表示当年并非存心伤害人。
主控官认为,被告是整起事件的主谋,不但一手策划案件,还特意交代同伙准备深色衣服企图躲避侦查。过程中,他还持刀伤人,甚至非礼了住户,理应比同伙接受更重的刑罚。
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似乎真心悔过而且主动自首,但是当年犯案后就潜逃,刑罚必须阻吓其他人,而且被告的罪行非常严重,因此根据控方所要求的施予刑罚。
法官判处被告入狱6年以及鞭刑9下。
被告的同伙在2008年5月已经认罪,被判坐牢4年及鞭刑6下。(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