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桃园市杨梅区一名42岁陈姓男子与65岁妈妈相依为命多年,陈母去年突然跌倒、中风卧床,因不忍看到妈妈饱受折磨,陈男今年2月持枕头将她闷死后饮酒自残,打电话告知亲友“我把妈妈杀死了”,桃园地检署检察官日前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起诉陈男,审酌陈男犯案动机、始终坦承等理由,建请法院量处适当之刑。
自由时报报导,目前未婚的陈男是家中独子,与妈妈同住,母子俩相互照顾、相依为命多年,感情十分融洽。岂料去年11月陈母突因跌倒、中风导致右侧偏瘫,无法自理生活,母子俩生活因突如其来的病魔而发生剧变。
眼见母亲日夜遭受病痛折磨而流泪,陈男深感痛心且无能为力,最终在2月19日清晨4、5点,辗转难眠之际,遂持枕头将熟睡的母亲闷住,他紧趴枕头睡著,约一个小时醒来,确认母亲已经死亡。
随后,陈男饮酒自残,直到中午9时许打给表姊称“我把妈妈杀死了”,其舅舅得知后紧急报案。
警方赶抵现场时,陈母已明显身亡多时,在旁的陈男眼神涣散、言语不清,由警方戒护就医。
警方现场起获做案用的枕头,法医解剖报告证实陈母因窒息死亡,检方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将陈男起诉。
陈男坦承犯行,供称曾与母亲商讨同归于尽的可能,但母亲没有明确表示同意,有时敷衍、有时说择日再行、有时又一直哭泣,他不忍母亲痛苦,便思考著如何杀害她。
陈男舅舅、表姊证称,母子俩感情很好,陈男很照顾母亲,曾透露照顾母亲“很累”、有压力,未曾听陈母提过自杀念头。
警方审酌陈男虽未取得陈母同意或承诺即杀害至亲,在员警发现时即自首、犯后始终坦承,依其供述在衡量如何杀害母亲时,考量使用最小痛苦方式,兼衡亲友证述母子俩感情融洽,因一时无法接受母亲失能、每日痛苦悲伤才下手,虽然他无由擅自剥夺母亲生命,请审酌陈男犯罪动机、手段、犯后态度等,建请法院量处适当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