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屏东县一名61岁的许姓男子多次性侵4岁女童小安(化名),然而案件仍在法院审理期间,许男在家中猝死,许男儿子继承了他的债务,原应代为赔偿小安家人60万元新台币(近9万马币),但许子以“刚出社会、没有资产”拒赔,即使日前继承了祖母名下的数千万房产,仍不愿代父赔偿道歉。
中时新闻网报导,案情显示,8年前小安被许男性侵害3次,更因此染上性病。许男被控上庭时,辩称自己神智不清而犯案,后法官裁量判处许男仅须赔偿小安一家60万元新台币(近9万马币)。
岂料在案发后隔年、即案件仍在法院审理期间,许男在家中猝逝,债务改由许男儿子继承。但许子表示自己刚出社会,名下并无资产、不愿意赔偿。
根据调查,许男的父母是屏东大地主,为了不让患有毒瘾的许男买毒,因此并未将财产登记在其名下,而是登记在自己与许男兄弟名下,以致许男名下并无资产。但事实上许男父母早已将一大笔房产留给许男,即使许男亡故,财产仍转入许男儿子手中。
许男儿子财产清单列明,其名下有祖父母留给他坐落屏东市区、万丹的大笔房产、土地,总坪数高达2412坪,市价高达数千万元新台币。
结果,小安父母8年来看著女儿受罪,对女儿遭遇感到委屈和不甘,然而更令人痛心的是,尽管法官轻判,但司法却没有给他们一个合理的交代,嫌犯儿子没有赔偿,连一句道歉都没有,令人不胜唏嘘。
对此,台湾郭佩佩律师表示,若遇到性侵加害人住在自己附近,担心对方对自己不利,且加害人有持续的跟踪骚扰行为,可以依今年(111)6月1日上路的跟踪骚扰防制法规定,寻求警察机关的协助,并视情形声请保护令。
至于女童父母遇到求偿无门的问题,若受害人可以提出相关证据,证明加害人有脱产或其他处分财产的行为,即可向法院提出假扣押声请,且若证据明确,早点提出假扣押声请,成功率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