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讯)一名33岁男子涉嫌凌晨在健身角落强奸61岁女子,他是宣称身上有刀,以此迫使受害者服从。
被告伊穆兰此前曾被指控犯下其他刑事罪行,这次涉嫌在保释期间犯下强奸罪。他上周五(20日)被控强奸罪,目前面临22项指控,包括破门行窃、刑事擅闯、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等。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于5月13日凌晨5时至6时之间在健身角落强奸了一名61岁的妇女。
被告当时告诉受害者,他有一把刀在身上,这让对方感到害怕和服从。
被告于干案次日被捕,此后一直被还押至今。案件今天再过堂时,他通过视频电话要求保释。
被告说他母亲的生日还有两天,希望法官允许他保释出去庆祝他母亲的生日,因为他过去两周“乖乖听话”,并听从了调查人员的指示。被告还表示,自己家里有老婆孩子,想陪伴家人。
被告的父亲也出庭,表示愿意做儿子的担保人,会督促儿子,但他事前不知道儿子涉嫌强奸。法官指示翻译员宣读控状,然后问父亲:“这个罪行发生在保释期间,当时的担保人是你,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父亲听闻控状之后一脸惊讶,但他回过神之后,仍然表示愿意继续为儿子担保,并恳求法官批准他的请求。
法官最终驳回了保释请求,称被告在上一次保释期间涉嫌犯下更严重罪行,不应再保释。案展至7月7日再过堂。
若强奸罪名成立,被告将面临8年至20年监禁,和至少12下的鞭刑。
为保护受害人,媒体不得报导受害人姓名或犯罪地点。 但从报纸上能找到被告姓名的事实来看,被告人与被害人据信并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