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一名59岁男子因非礼一名9岁女童被定罪。这名女童是其好友的女儿,男子趁妻子在家跟女童补习时,向后者施展禄山之爪。
根据亚洲新闻台报导,为保护受害者身份,不能透露被告姓名。据了解,被告和妻子与受害者父母是关系亲密的朋友。
自受害者3岁左右,被告就已认识女童,并且在女童的兄弟姐妹中,跟女童最为要好。据控方称,被告在女童生日和考到好成绩时,会专门给她买礼物。
被告早在2016年就犯行,多年来未被揭发,直到2019年被告问受害者,她妹妹是否已长出阴毛时,让她大为震惊,开始担心妹妹成为被告的犯行对象,决定跟朋友谈论此事,之后告诉学校辅导员事情的来龙去脉。
案情显示,受害者和妹妹2016年到被告家中补习时,手臂上出现荨麻疹。被告妻子带受害者到卧室帮她擦粉,人在房内的被告主动提议要帮忙。妻子离开卧房后,被告关上房门,要受害者脱下裤子,之后对她进行猥亵。
懵懂无知的受害者直到小学五年级一次性教育课时,才意识到被告行为是错误的,随即在学校崩溃。
控方说,即使在那时,她也没有告诉任何人,因为她“不太愿意相信发生了这种事情”。
受害者还供证说,她没有告知父母此事,因为她当时与任何家庭成员的关系都不亲密,事实上,她与被告的关系更密切。
2019年9月9日至13日期间,被告二度犯行,当时受害者因小六离校考试即将来临,再次到他家补习。
在一次休息时间,她坐在客厅沙发边,被告坐到她身边,试图将手伸进她裤子后方。受害者感到他的触摸时把他手扫开,被告站起身离开。
根据受害者的医药报告,她有时会回想起这些事件和做噩梦,更萌生自残念头。
被告在审讯中否认所有指控。针对第一起案件,他声称,当时妻子也在场,他在受害者身上涂抹粉末,并从她背部到腿部进行涂抹,过程中触及受害者臀部。
第二起事件,他声称,将手臂放在受害者肩膀上,同时告诉她不要再玩手机游戏。他称,自己试图用脸颊亲吻她脸颊,用嘴唇亲吻她额头,但没有成功。
法官作出判决时说,受害女童在审讯中的证据一致、有逻辑、具连贯性且非常具说服力,相比下,被告证词前后不一,并不可信。
上述案件下月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