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讯)“教师歌手”涉嫌与补习中心合伙人串谋,通过伪造薪水单要向新加坡税务局骗取逾10万新元(约30馀令吉)的加薪补贴。被告否认有罪,但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被判坐牢一年24周。
被告符杰荣(40岁)是补习中心创办人,有“教师歌手”之称,他共面对36项伪造文件和两项诈骗罪。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被告在2011年创办一家补习中心和一家学生托管中心,2013年卸下董事职务,将业务交由两名合伙人陈瑞昌和傅明山打理,但自己仍继续参与中心事务。
被告创业后也尝试拓展歌唱事业,但财力不足,因此向陈瑞昌借钱周转,对方在短短一年内就借出二三十万新元(约60至90万令吉)。
一心想到台湾发展的被告游说陈瑞昌再出资20万新元(约60万令吉),并表示无论如何陈瑞昌都能通过补习中心回本。但被告的歌唱事业直至2013年都未见起色,为了兑现诺言,他开始想方设法从名下公司套利。
被告将目光投向新加坡政府发放的加薪补贴计划,同年与陈瑞昌和傅明山见面讨论要如何从该计划中获得最大的利益。
在计划下,雇主为总月薪不超过4000新元(约1万2000令吉)的员工加薪时,将获新加坡政府资助高达40%加薪额。由于傅明山曾为妻子申请到补贴,3人一致认为这种通过幽灵员工“吃空饷”的方法可行。
陈瑞昌父母供证没领过薪水
为了满足条件,被告和陈瑞昌将他们的父母谎报成这两家公司的高薪职员,充当营运经理、业务经理、清洁主管和会计员,月薪高达3700新元(约1万1100令吉)。
事实上,被告的学生托管中心在2013年年底就已售出,但被告和同伙仍一直用其名义伪造员工薪水。
陈瑞昌的父母在供证时说,他们由始至终都没从该中心领过任何薪水,甚至根本不知道他们原来在被告的补习中心是“重要职员”。
被告和两名合伙人共谋伪造多份薪水单,再提交给当局,企图骗取10万2200馀新元(约30万6600令吉)的加薪补贴,但罪行被揭发,分文都没领到。
被告昨日闻判后表示有意上诉,称已找到新证据和证人来证明自己无罪。步履蹒跚的他声称,自己患上了肌肉萎缩症,但他将至死捍卫自己的清白。
被告向法官求情时坚称自己并非主谋,也不曾与他人共谋诈骗当局,反而在案发前一直向合伙人强调务必奉公守法,所有犯罪行为都是陈瑞昌一人所为。
陈瑞昌和傅明山去年2月认罪后,分别被判监禁22周和18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