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1日讯)香港资深传媒人区家麟周一清晨6时被港警国家安全处上门搜屋,并带返葵涌警署被扣留调查。据了解,他涉嫌“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被捕,相信与区数篇在《立场新闻》发表的评论有关。
综合Yahoo新闻和港媒报导,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表示,经深入调查后,于葵涌拘捕一名54岁男子,涉嫌违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9及10条“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该名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警方表示,行动仍在进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54岁的区家麟,毕业于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于《无线新闻》工作近20年,离职前曾任《新闻透视》主持和监制。2016年,他在中大博士毕业,论文题目涉及香港新闻审查。区家麟过往是《明报》副刊专栏作者,亦不时在其个人博客和《立场新闻》发表文章。
区家麟主持香港电台节目《自由风自由Phone》长达11年,去年6月28日在节目尾声表示收到港台通知,并称那将是自己最后一晚主持该节目。
林郑: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警方国安处去年12月29日就“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罪,拘捕《立场新闻》曾任高层的3男3女,包括《立场新闻》前总编辑锺沛权、署任总编辑林绍桐、前董事周达智、吴霭仪、方敏生以及何韵诗。
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9及10条,列明任何人作出、企图作出、准备作出或与任何人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或发表煽动文字、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或输入煽动刊物(其本人无理由相信该刊物属煽动刊物则除外),即属犯罪,第一次定罪可处第2级罚款及监禁2年,其后定罪可处监禁3年。而煽动刊物则予以没收并归予官方。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在抗疫记者会上回应事件,指作为行政长官,不应评论任何执法个案,重申香港要贯彻落实《港区国安法》,保护国家及香港安全。她强调香港是法治社会,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认为亦属法治社会重视的价值。
林郑又指出,新闻及言论自由受《基本法》保障,《港区国安法》第四条亦有提及维护相关的个人自由。
参选特首的前政务司司长李家超指,不评论案件细节,但就指言论和新闻自由在《基本法》获得清晰保障,“只需要符合法律框架,就会有充分自由空间。”他又称,由于自己已离开政府,涉及案件细节,他不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