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媒体上周四(7日)报导,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领域不规范使用汉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对出版物、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等汉字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和清理,针对“丑书”、“怪书”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字体产品。
通知指出,随著信息技术近年来快速发展,计算机汉字字体应用场景日益丰富,字体更加多元,惟部分字体出现使用场合不当、质素水准较低等问题,尤其是一些“丑书”、“怪书”类产品,对字体进行粗俗、草率的夸张变形,背离汉字的书写规范、文化内涵和审美趣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本次清查范围主要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及相关新媒体等的报头(名)、刊名、封皮(包括封面、封底、书脊等)、主页面、内文(包括正文、内容提要、目录以及版权记录项目等辅文)、包装装饰物、广告宣传品等用字;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剧目、纪录片、动画片、广告及宣传品的片名、片头的制作单位名、字幕、演职员表等用字。
官方要求,各级严格清理违背汉字书写规律和审美品味,粗制滥造、拙劣夸张、观感不佳的字体。同时要指导字库生产企业清理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的字体产品,及时调整字形不规范、不美观的产品。
通知提出,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把汉字使用情况纳入出版物质量检查指标体系,纳入日常审读和管理范围。